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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ay 24

    Breaking and Entering

    绝对是今年为止我看过的最好的电影,不之一。
    May 21

    也说陈晓旭的乳腺癌

    看到有人在说中医害死"林妹妹"

    忍不住多句嘴喔

    中医我不懂,没做过调查,没有发言权。

    不过刚刚看了Robert Weinberg的《癌症生物学》大部头,听了他的讲座,上学期我们项目的"医学证据"训练营也有几个专家讲过乳腺癌的一些最新研究进展。好歹不算乱发高论。

    某网站上引陈亲属的只言片语得出结论,陈要是一早用西医治疗,就死不了了。她排斥西医疗法,可见愚昧没有科学精神,转而求助于宗教,更是发昏活该,云云。

    未必呀未必,未必的很。

    一个常识是,九成以上的乳腺癌患者死于转移癌——转移到肝脏、肺、骨骼、脑。怎么转移,什么时候转移,哪些转移致命,哪些转移无碍,目前没有确定答案。

    细胞平均分裂50次后就会癌变,无可避免。癌变细胞可能存在于身体各个部位,但它们未必都能适应得很好。只有在特定的我们还不甚了解的外界刺激下,由原发部位转移到其他部位的癌变细胞才会突变成恶性的癌症干细胞,形成肿瘤。Weinberg的看法,对于这种突变的恶化肿瘤,第一我们了解甚少,第二目前的治疗手段效果存疑。

    看到一种说法是陈检查时已经骨转移。在这一阶段,局部治疗(也就是手术切除和放射治疗)基本上是没用了(而这两种手段确实是对付未转移癌症的最有效手段)。通常的介入手段包括化疗、激素疗法和生物疗法(也就是生物靶向药物)。

    首先,这三种疗法都有严重的副作用。我在百翰医院听讲座时见过病人的照片和录像,痛苦到无可言喻,一点不假,没亲眼见过的人不可想像。注意,这是治疗副作用的痛苦,可不是癌症本身带来的痛苦。

    其次,效果。多数被用来当成治疗有效的证据是"肿瘤缩小"。但问题是,最新的研究表明,这些疗法杀死的癌症细胞都是已经停止分化的癌细胞,不是癌症干细胞。也就是说,肿瘤缩小不表示癌症被根治。严重副作用令目前的化疗、激素疗法和生物疗法都无法一直持续下去——否则病人将死于副作用和营养不良——这就意味着,一旦停止治疗,就会复发。

    而且,近两年来JAMA、柳叶刀、新英格兰医学杂志上多项研究都指出过,尽管采用新疗法可以令肿瘤减小,但存活率和存活时间与对照组甚至安慰剂组没有显著差别。

    Weinberg的看法,目前只有一种确定无疑持续服药就可以抑制癌症的靶向药物,就是针对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的格列卫。但它也杀不死癌症干细胞。

    所以,Weinberg的说法是,所谓乳腺癌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之后可以存活十几年不复发的案例并不具说服力,因为很大一种可能是这些乳腺癌患者所患有的癌症类型本身比较温和,即使不治疗也可存活。他的研究小组曾解剖过美国75岁以上自然死亡的老年男性和女性的尸体,结果发现相当高比例的人存在前列腺癌和乳腺癌,不过生前没有显示任何症状。

    当然他的看法只是一家之言,有很多研究者并不同意。但对化疗、激素疗法和生物疗法效果的质疑这一点上是医学界目前的大趋势。

    综上所述,可知,在没有获得陈的全部体检数据和病例报告前,断言采用西医疗法会拯救她的生命,是没有根据的。

    至于是否误于中医,同理,在没有足够多证据之时,也无法仓促下结论。

    但是,两点要指出。

    哈佛医学院Dana Farber研究所和Osher研究所的临床试验,证明针灸和冥想确可缓解晚期癌症的疼痛。

    2006年NIH资助的另一项pilot研究表明,信奉基督教的晚期癌症患者相对无宗教信仰的人存活期较长。

    因为数据库有点问题,没有细看论文全文和试验设计手段,所以不能贸然表示赞同。但至少,是发表在peer review期刊上的论文,是一种可能。

    很奇怪有些人一提科学就玩绝对真理我即道路的那一套,比玩宗教的倒还更强梁些。殊不知,知道并承认这世界上有些东西是现有科学所无法解决,尊重他人自己的选择,本身就是至大的科学精神。
    May 12

    业务学习:也说《新科学家》

    我的同事袁越在博客上发表了一些关于《新科学家》和中国科学杂志市场问题的看法。正巧这阵子在写相关的论文,和《新科学家》驻美国的编辑记者聊过几次,也查了一些资料。不过,从我掌握的信息来看,袁越的一些比较和由此做出的结论是有问题的。

    (一)
    发行量问题。

    袁越提到的ABC,是Audit Bureau of
    Circulations的缩写,一家报纸杂志发行量统计公司。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外,这种统计公司很多,各自的统计方法也不一样,靠卖给广告商第三方独立数据为生。媒体常常会挑选统计数字较高的一家,因为这样就意味着更高的广告价格。

    在ABC的网站上,我找到了截至2007年5月10日的报告。http://abcpdfcerts.abc.org.uk/pdf/certificates/14151873.pdf

    几个关键的数据

    全球总发行量 175677份, 其中英国和欧洲地区为 99668 ,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合起来为76009份

    这其中,在报亭和书店中以原价零售的全球仅有56639份,英国和欧洲为41404份,美加澳大利亚合起来为15235份

    同绝大多数国外杂志一样,新科学家的订阅数占了总发行量的2/3以上,全球的数字114218份。其中,享受年度订阅价格的订户44839人(以2007年美国版的订阅价格,一年140美元,比零售便宜44%),在年度订阅价格上继续享受折扣的订户,按照折扣比例,分别为54752(大于5折),14589(低于5折但高于2折)。值得注意的是,享受年度订阅价二折到五折的美加订户高达11586人。(按这个折扣价格,即使把广告收入算入,杂志也是要赔钱的)

    在看这些数字的时候,我们不应该忘记的一点是,英国的人均GDP是38624美元,美国为45652美元,而中国只有2040美元。打折后的《新科学家》占英美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约在1/150到1/200之间,而打折后的《三联生活周刊》占中国人年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我缺乏精确的数据,但应该不会低于1/50。

    在媒体做过几年的人都应该清楚,发行量并不是评价一本杂志或一份报纸好坏的唯一标准,因为太多因素可以左右(免费赠送,大幅度折扣,集团订阅,代抵广告费),但是对于杂志来说,如果没有相应广告支持,发行量越大,死得就越快。尤其是在中国目前的杂志市场中,除了新华社和人民日报旗下的靠国家补贴的几本杂志和读者以及知音外,大多数杂志的零售与订阅比例与国外恰好相反,发行渠道中发生的费用和可能的风险都与国外不同,加之背后的财力支持远远无法与国外财大气粗的媒体集团相媲美(亨利卢斯可以养着每年亏损几百万的体育画报十几年,一直撑到读者群逐渐扩大开始盈利,中国哪本杂志有这样的后台?),将发行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安全策略——事实上,即使在国外,新办杂志也会采取这一办法,比如这两年风头大胜的《The
    Week》,其主编就说过,重点是通过口口相传稳定增加订户,而不是扩大零售量,甚至故意不进书店和报亭。

    在考虑到这些因素之后,我们会发现,《新科学家》的17万发行量(对照一下,《科学美国人》,月刊,2006年的发行量是479647份,MIT
    Tech Review,215167份)并不大,而且从英国几本科普杂志(BBC Focus, Physics
    world)的走向来看,是在呈停滞甚至削减趋势的。不过,《新科学家》的网站为这本杂志加了很多分。据其编辑说,从网站获得的广告收入有望在10年内与杂志广告平分秋色。

    关于杂志发行量的一个资源:http://www.magazine.org/Circulation/circulation_trends_and_magazine_handbook/



    (二)
    读者和广告问题

    《新科学家》并不是一本同行评议学术期刊,然而,它也并不是一本完全的消费类科普杂志。它的读者群,绝对不仅仅是对科学感兴趣的普通大众,而是像自然和科学一样,由大部分高校和研究机构中的研究者构成。这些人订阅《新科学家》、《自然》和《科学》的一个非常重要也是在国内几乎从未被提到的原因,是因为杂志中有很大一部分职位空缺广告,可以让他们及时获得招聘信息。以我手上的2007年5月5日-11日《新科学家》美国版为例,整本杂志81页,招聘广告占了从62页到79页的整整18页。我和《自然》杂志的一个编辑聊天,她就说过,一个dirty
    secret是,如果没有这些招聘广告,《自然》杂志的读者至少会流失1/4!!!而且,这些广告也是支撑科学杂志的收入主要来源之一(当期《新科学家》纯广告共13页,包括自己的征订广告,另有软文Advertising
    Feature 4页)。

    但是,这种商业模式在中国的科学杂志中到目前为止都是行不通的。首先学术机构的招聘远远没有西方的透明,而且历史上也没有形成这种在杂志上作广告的传统。同时,如果一本杂志以研究者为目标对象而不是所谓的白领成功人士,广告商的认同又是一个大问题。这期《新科学家》的封二广告是劳力士手表,这是因为美国和英国大学的终身教授就是劳力士的消费人群,中国老老实实在高校赚工资、不搞学术腐败的学者,有几个买得起劳力士?

    那么,换一步想,有没有可能把科学杂志的零售价格降下来,面向学生和高校,靠发行赚钱,不靠广告?就像当年的《科学画报》一样?事实上,我相当喜欢和佩服的作家阿来当年主持的《科幻世界》一度走的就是这条路,而且相当成功。但是,在如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背景下,这条路实际上是走不通的,至于为什么,我不想多说。明白的人一定明白,不明白的人说一万遍也没用。


    (三)
    封面问题

    袁越说:"《新科学家》还告诉了我一个有趣的事情:他们卖的最好的封面故事都是有关理论物理,或者宇宙起源之类的选题。如果是涉及到养生或者治病什么的,往往就卖得不好。"

    我不知道是谁这样向他介绍,也不知道前后文的语境是什么,但据我所知,国外杂志的另一个dirty
    secret是,除了新创刊的杂志,老字号们封面做什么对销售量的影响并不重要,所以,在零售的最旺季和最淡季,都会放出一些准备了很长时间的相对静态的封面报道,卖得好不好并不反应人们对封面内容的关注程度。

    我查了一下《新科学家》2006年的单期销售量数据。首先,不同月份的变动并不大,这主要是因为走零售的比例实在很小。其次,六七八月永远是最淡季,不管做什么封面,因为此时学校中的人都在放假,买杂志的人少,而十二月一月到二月总体趋势上销售量是最高的。如果还记得关于广告的那段,你应该想到,这段时间正好是博士毕业开始找工作的时候。就像《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每年销售量最高的一定是大学排行榜的那一期,学术期刊的黄金时代也就在这几个月。如果把这一因素去除,是否还能得出纯理论的封面更好卖的结论?我很怀疑。

    但是,这个模式一样在中国完全不适用。在零售与订阅比例相差悬殊的情况下,这一本与另一本,这一期与下一期,拼的很大程度是封面。没有吸引人购买的封面,就没有持续的零售量,没有零售量就没有大半的发行量,广告就会成问题。广告成问题,杂志再牛比,对着堆得比山高的过刊,恐怕也只有哭的份。在中国杂志的稳定消费群体中(注意,是稳定消费群体——"如果还要问价格,你就买不起",这话虽然我自己也特不爱听,但却是商业社会的至理名言),喜欢理论物理的有多少?撑20年,或许这些读者会慢慢成长起来,但问题是,以目前的现实,能撑过两年的有几个?


    (四)
    中国的科学杂志

    说实话,虽然在MIT待的9个月,花了很多时间了解国外科学新闻和科学媒体的运作方式,结果却反而是越来越迷茫。越是一知半解,越是容易下结论,知道得多了,才发现并没有看上去那么简单。

    在媒体工作的人容易夸大自己的力量,光看那些普利策奖得主的自传,你会觉得地球没了他们简直都不转了。可是,坐在Dewey
    Library阴暗冷清的报刊档案架旁,一页一页的对照翻看几十年来每一天几大报纸上不同的报道,你会发现,普利策得主与非普利策得主文章的差别,不及同一个普利策得主不同文章之间的差别大。那么多好文章,出自你从未听说过的人之手,出现在你从来没见过的小报上。一家媒体的兴衰,哪是那么容易可以归到某一组报道、某一个主编、某几个牛比编辑记者上的?只是,我们习惯懒惰,习惯简单化,喜欢英雄。

    另外,什么是牛比杂志?媒体注定是大众的,商业的(国家和宗教媒体除外),杂志不是救世主,也不是传道士,要深刻,请看书,要专业,有学术期刊。职业激情与责任感是一回事,老子天下第一是另一回事。不想当牛比大记者的记者不是好记者,可是一心只想当牛比大记者的记者,恐怕比胸无大志的还可怕些,何况,在我见过的大记者中,最牛比的反而是表现得最不牛比的,而且,就像我的项目主任boyce说,一个媒体的基石,永远是那些不停的在从事feeding
    the beast工作的不牛比的人。

    说实话,中国并不缺牛比的记者,无论是真牛比还是假牛比。就我认识的nfzm\zgqnb\xhs\kxsb的一些科学记者来说,他们的水准绝对不比纽约时报科学版的记者差。但是,一个人的能力终究是有限的,萝卜快了一定没法洗干净泥。我们缺的是大批不以牛比自居、但可以踏踏实实做采访、认认真真写稿子、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让事实说话而不是通篇充斥"本人这样认为"的小记者。正是因为有成百上千的这种小记者和freelancer给新科学家、科学美国人、Seed这些杂志供给稿件,相互竞争,他们才变得牛比起来。而这恰巧是中国科学杂志最大的问题——生活周刊的记者给某类似科学杂志上写的稿子,有时竟然可以撑起半壁江山(我做的并不比其他人好,我忏悔~~),大多数中国科学杂志的固定撰稿人只是那几个在其他媒体上混得脸熟的写手,要么就是编译,这样急功近利不注入成本的东西,我们又凭什么要求别人花钱来买?因为你牛比吗?

    某领导在很多年前说过,能够坚持把一本周刊做下去,把它办好,这就是激情。当年我只看到激情,如今我看到坚持。说永远比做容易。我希望我可以一直是一个沉默的执行者——猜猜这话是谁说的?
    May 11

    Are you smarter than a 5th grader?

    正在追的一个Fox的智力问答节目。规则是选一个长青藤名校毕业生回答10道5年级学生教科书中的问题,全部答对可以得到100万美元。答不对,就要面对镜头说,我是某某某,某名校毕业生,但我还没一个五年级学生聪明。。。

    内容有趣的紧,主持人和参赛者都极聪明而不装聪明,这是最难得的

    查了一下背景资料,制作人是幸存者和实习生的制作人Mark Burnett,难怪了

    今天的参赛者Steve,耶鲁毕业生,主持人评价,是第一个有足够的智慧和勇气向百万美元问题发起挑战的人。

    百万美元问题是,美国发射入轨道的第一颗人造卫星叫什么名字?

    他回答Mercury,答案是Explorer。

    Mercury是第一颗载人卫星。
    May 03

    我的杂志社故事-不纯属虚构

    (一)

    几年前,刚到杂志社工作时,我对这行基本上一窍不通。领导教育我,要多看外刊和旧刊。这打的是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算盘。大约看了两天吧,我发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我们这本杂志上好多东西都和外刊长得挺像。作为一本号称在中国最有影响力的新闻周刊,拷贝别人的东西,这样做怎么能行呢?
    虽然只当了几天记者,连记者证什么样都没见过,我的职业道德意识可不弱呢。
    这一天,拿到新杂志,翻两页就看到一整版大照片,和前一日看到的美国某杂志一模一样。我立时跟拣到宝似的,拿着两本杂志,极具批判精神和反省意识地跑到领导的办公室,说,看看,这也太过分了吧,怎么可以完全照抄人家的东西?
    领导斯时正抽着小烟憋专栏,闻言举目,看了一眼两本杂志,立时皱起眉,仿佛不可置信似的摇起头来,眼神里还带着一缕羞愤与悲哀——我明白,虽然我刚来杂志没几天,但作为休戚与共的一份子,对此也是感同身受的。
    还没来得及沾沾自喜以直言敢谏科新进士身份发表感言,领导牙缝里龇出四个字来,立时把我打回十八层地狱。
    "那是广告。"


    (二)

    第一次出差,我被派到T国采访,期限一周。刚到头三天简直一摸黑,后来鼓起勇气撞到荒郊野外一治疗中心,反而打开局面,顺藤摸瓜,直闯到该国CDC去。
    人家倒也客气,给了一大堆相关资料,带我参观实验室,还引见项目负责人接收采访。我这个高兴呀,洋汀浜英语滚滚而出,笔刷刷的在采访本上就跟飞似的,连中文带英文,鬼画符的一页接一页。我的采访对象,看的钦佩万分,直跟我说,T国在很多方面一直在向中国学习,以后还要继续学习。
    哼,俺的这结合了深厚国学功底和渊博西方科学素养的采访体,可是仓颉以来第二大创造,想偷艺,没个千八百万的,别想。
    聊了一上午,宾主尽欢,我还要赶飞机,于是起身告辞。揣着笔记本回来的路上,这份牛就不用说了——普利策都没这么牛。
    回北京的飞机上,我悠闲的剥开一粒火龙果放进嘴里,慢慢翻阅历史上最牛比的记者的牛比笔记,忽然打个寒战,一股凉意涌上来。
    我采访了俩小时的人,他叫什么?
    刚开始见面时,他的确跟我交换过姓名,不过我光顾着把自己的名字念得字正腔圆,可他叫什么呢?好像有个蓬的音,不过T国人的名字听上去都差不多,我也不敢肯定。
    倒也有个办法补救,知之为知之,不知google之。结果美梦又破碎。全是T文的网页,英文的没有。
    于是,在最后的稿子中,这个和善的人,成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研究人员"。我是很诚实的。孔子笔削春秋,述而不作。我可没说是他不愿透露姓名,还是我不愿。
    由此得到的教训是,不管最终的命运是不是被用来垫桌腿,一定要向采访对象要名片。

    (待续)

    离开唐号的日子(一)

    再有一个月,就要回国了。不是不能多停留,但潜意识里,并不再把这个国家当异国。于是,有种细水长流的小私心。拼将一生休,尽君一日欢,终是非常状态。
    一年真快,刚开始熟悉,就要准备回忆。曾经是不屑这么做的,曾经对某个人说,我会永远记得,每一句话,每一个日子,每一个细节。然而,因一点由头开始翻以前写过的东西,突然发现,已经开始遗忘。
    那么,好吧,就这样坦然承认,衰老在向我逼近。并不惶恐,甚至有点期待——我愿这老去的岁月丰满圆熟。

    As a number of attempts have been made to put together in order an
    account of those events which took place among us,

    As they were handed down to us by those who saw them from the first
    and were preachers of the word,

    It seemed good to me, having made observation, with great care, of the
    direction of events in their order, to put the facts in writing for
    you, most noble Theophilus;

    ——圣经-路加福音


    离开唐号的日子(一)

    在MIT的这一年,我住Tang
    Hall。这是MIT一年级研究生的宿舍楼,每月房租650到800美元之间,水电网络全包,在租金之高可与曼哈顿比肩的坎布里奇,稀罕程度不下大熊猫。这种宿舍,轻易不给我们这种老眉咔嚓眼的访问学者,我是我们项目20多年历史里第一个有此殊荣的人,大概占了年轻的便宜,而且,又因为是中国人。
    啊,当然,Tang Hall其实就是唐号,唐是因为由在MIT读过书的唐炳源先生捐资建造,号是因为虽在校园内,交通着实不甚方便,因此有坎布里奇第一大监狱之称,号者,狱也。不过,你要是在校园里跟人打听去"唐号"怎么走,答案多半是不知道。入乡随俗,你得像美国人那样,从鼻孔里把ng挤出来,念成"叹号",那就对了。
    我喜欢唐号,坐在俯瞰查尔斯河的落地窗下看书,温暖明亮的阳光打在脸上,是沉甸甸有分量的。每每于神游天外中,美式的巨型冰箱轰然启动,嗡的一声,好像整个地面都要跟着颤。于是跑过去,翻出个橙子或一块乳酪蛋糕,兴高采烈的吃下去,从胃里到心里都泛着满足。这时候,总有一种冲动,要大声的说出来,这是我生命中最好的时光。
    回首往事,我发现我似乎永远正在经历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即使哭着,醉了,心痛如刀割,焦虑如火焚,寂寞如蚂蚁吞噬,茫然如雾里夜行,但在心底最深处,总有大惊奇,与大喜悦,那感觉是一切流过,而我在其中,便不枉此行。当然,也许,只是因为我还不够老。

    翻箱底到底:当律师吗?这是个问题

    Apple的搜索功能毕竟强劲,加上苗苗的名字搜,居然把不知道多少年前写的这篇影评也翻了出来。呵呵,想不到我还这么贫过。当然,现在心里是更加不平衡了。苗苗已经法律博士了,而同学故旧里,年薪60万滴的队伍也日益壮大,可我还这么深更半夜的写着不给钱的字儿,这不是犯贱嘛。。。



    当律师吗?这是个问题

    上星期某个晚上,我老妈突然打来电话说,你快看,某某台正在放某某电影,人家那妮子,在法庭上一辩,多牛,你学学。我调将过去一看,合着是粉红色的瑞茜·威瑟斯彭,《律政俏佳人》。
    电视里放的是《律政俏佳人I》,等我看时,已经到了皆大欢喜的结尾。就着这个由头,我把架子上买了小半个月的清晰版《律政俏佳人II》拿下来用快进看了一遍。你还真不能不佩服D版商的效率,《律II》是今年7月初在美国公映的,到8月在小音像店就上了架。配的字幕虽说会把"合伙人"(Partner)翻成"伴侣",弄得好好一律所感觉像个淫窝,但你想想,一个刚法学院毕业没接过几个案子的金发"绿手"(Green
    Hand,生手是也)美眉,当伴侣倒是比当合伙人更像那么回事一点。
    上大学的时候我读的是法律。快毕业时,也打过出国读法学院的主意。结果后来既没出成国也没当成律师,倒成了个写字儿赚钱的,这让我妈特别痛心疾首。为这个原因她总来敲我的边鼓,威逼利诱软硬兼施,琢磨着让我早日浪子回头。《律》片显然是她七十种武器之一,虽然看完电影我的感想是律师真他妈的不是穷人当得了的。
    话说当年,我拚了小命LSAT考了个不错的分数,正琢磨着沾沾自喜一下,才发现这分虽然能擦着哈佛耶鲁的边,可奖学金却基本上没戏。就算当时行市便宜,哈佛法学院一年的学费也要3万美刀左右,3年下来,就是小10万。有个关于律师和法学院的笑话。一刚毕业的律师第一次打官司就赢了,回家对他老爸——也是一律师——说,"老爸,你还记得你经手的那件打了十几年的官司吗?我用一个月就搞定了,律师费都到手了。真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老律师微微一笑,答道:"孩子,你知道我是怎么供你读完法学院的吗?"所以电影里平时学习吊儿郎当只顾谈恋爱的艾丽同学说考LSAT就考LSAT,说上哈佛法学院就上哈佛法学院,还穿着范思哲拎着路易威登,这哪儿是咱们草根阶层可以借鉴的?
    说实话,《律II》虽然继承了《律I》的弱智和一相情愿,倒也还是个轻松可爱的片子。尤其是里面在华盛顿的那几段戏,刻薄的紧,黑色幽默的紧。但看着老大不小的威瑟斯彭在里面拼死了扮青春甜美,一不小心就从粉色紧身裙里挺出个小肚子来,实在让人大倒胃口,不明白美国人为什么最近总认准了孕妇当主角,从泽塔琼斯到威瑟斯彭。还有个问题就是,影评中说金发美女不可爱,金发美女律师才可爱,我怎么感觉恰恰相反?威瑟斯彭同学的法庭辩论好像是戏里的重点,但即使在我这个假行家听来,不管程序还是实体,都是漏洞连连,官司输一百次都有余。最后的感慨就是,就这也能成为榜样,那我也能是个不错的律师呢!
    最近我对前途比较迷茫。前一个月见了大学同学H,通报一下同学近况,才知道在某外国律所的某某某已经年薪60万,在某北京十大名所的某某也刚买了某豪宅小200平米的复式。这让小心眼儿的我一下子就非常不平衡,看了半夜《南方公园》才缓回来。没两星期,H同学写封信来,原来已经飞往英伦就读法律硕士去者。这封信在我信箱里同单位下发的关于加强考勤制度及降低稿费标准的通知并列在一起,看上去别提多填堵了。晚上我就跟人说,妈的,咱回头也当律师去,金子,银子,花差花差的。
    那人也不做声,今儿早上打了个电话给我,慢声细语的让我打开电脑,连接到《纽约时报》网站,看9月12日的一篇报道。那文章说如今美国法学院毕业生人满为患,但公立和私立法学院的学费在过去的15年中却分别上涨了223%和171%。许多毕业生拿着不到3万美刀的年薪还不起当初交法学院学费的七八万贷款,只好兼职端盘子卖书还债。也许是我幸灾乐祸,说实话,我更喜欢后面这个故事。

    翻箱底:三十六楼

    跑到苗苗同学的园子里偷窥,正好看到她在念叨已经消失的三十六楼。好吧,斯世同怀,几年前写的东西,正好也抖出来晾晾。

    三十六楼

    这个周日,因为一点公事,回了趟当年的学校。细细想来,我没在这园子里晃悠,居然三年多了。
    古人说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当真三个秋天过下来,时间和空间的交错,只能说一句没有道理可讲。对于像我这样的吃货,食堂的变迁最能让人从心里到胃里都发出感慨来。老学三固然早已经和柿子林一起变成了今天的大讲堂,新学三却也摇身一变,成了牛气冲天的康博思中西式快餐。坐在里面,要上一份12块钱的卤水四拼,想起很久以前的太阳肉和京东肉饼。一起的人,念念不忘着满地油腻的老农园里美味的排骨和鸡翅。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经典,只与记忆相关。
    从学三出来,就能看见我住过的三十六楼。当然,现在是热火朝天的大工地。我住在这里的时候,据老辈人讲,已经是这座"潇湘馆"的末世,美女固然今不如昔,才子亦是日渐凋零,甚至那几棵充门面的竹子,也是东倒西歪,枯黄不堪,做了一楼姐姐们拴晒衣绳的杆子。到如今拆它个底儿掉,可谓大限已至,没什么好讲。
    我在三十六楼的日子乏善可陈,就像我的大学时光。想起三十六楼,就想起早上排着长队的水房和厕所,永远也杀不完的老鼠和蟑螂,吃饭的时候6个人蜷聚于其上的小桌子,冬天里半死不活的暖气和总是湿嗒嗒的地面。住在里面,除了拼命的睡死过去不理其余,就是琢磨着如何逃离。大学四年,第一年在郊外的校区,第二年才住进三十六楼,到了第四个年头上,再也忍受不住,忙不迭的,找尽机会搬了出去。我和三十六楼,像是一对继母女,缺乏感情。
    然而,就是日薄西山的三十六楼,也还是有自己的故事。快毕业的时候,出于很多原因,我又搬回三十六楼。住在楼长室的隔壁,隔音不好的楼板,让一个没有窥视癖的人也能变成Miss.
    Know。学分比毕业要求的多了20多分,早已不用上课,我就整天躺在自己堆满了书、乱七八糟的小床上,拉起帘子,听外面的起承转合,悲喜哀乐。看见了,心动了,吵架了,和好了,重逢了,分散了,一样的故事,换了主人公,就是各种各样的表达。都是唯一,都用心。只是,没有我的份。是因,也是果,佛经上说,因缘际合,是时机未到,到则在劫难逃。
    出了三十六楼向右,是三十八楼。三十八楼的前面,有一个大平台,经常有一伙一伙精力旺盛的男生在那里踢野球。我上学那阵儿,认识一个同住三十六楼的姑娘,总爱在阳光灿烂碧空万里的日子在那里闲坐,感觉非常的小资。那时候,这样的情调,与每周做三份家教上两个新东方的班修12门课外带泡图书馆的我无关。我的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后。
    后来,我像所有人一样庸常的毕了业,在附近另一所学校的出版社当一个庸常的小翻译。那是我最用心却也最不用心的一份工作,平均一周翘两天班,然后晚上加班到2点。翘班是为了可以和某个人跑到三十八楼前的平台,坐下来,看他踢球。那个人无比的虚荣骚包,踢不到半场,总要跑过来,汗水淋漓的,瞪大了眼睛,抿着嘴问:"我瘦了没有?够不够帅哥?"然后赖着我去买蓝莓口味的佳得乐——对于当时每月收入1500大元的我,已经是小小的奢侈品。然而快乐非常。
    我没去那个平台也有很久了。这回去看,已是摆了若干张乒乓球台在那里,大力开展国球的普及运动了。旁边小黑店的生意依然红火,一个短短头发的女孩,满抱大瓶娃哈哈纯净水跑来,笑嘻嘻的向一个男生挥手。阳光照在她精光锃亮的牙箍上,倒是让人想起《百变星君》里、铁嘴钢牙的梁咏琪。

    长恨歌是本烂小说

    最近总跑到哈佛燕京图书馆翻故纸堆。这图书馆并不大,因为书多,益发侵占人的空间,好不容易,才霸占了两排书架尽头一张小桌子。窗外的风景是完全没有,两盏台灯也是聋子的耳朵,唯一好处是周围全是闲书,抬头见萧红,左顾王小波,看竖版书点头点得脖子疼了,可以随手抽一本,做一下水平运动。

    今天偏巧抽到王安忆的《长恨歌》。这书前阵子连电影带电视的,红得不得了,古人是有井水处皆歌柳永词,如今就该是有星巴克处皆颂王琦瑶。不过一直没看。我的理论,好饭不怕晚,好书更不怕。饭会溲,酒会臭,书只会打折。一本书写完又印出来,真是杰作,要消失还挺不容易,没见焚书坑儒都挡不住两千年后于丹老师错字连篇的讲论语乎?

    翻开来,一段没读完,先噎个半死。若说无酒不成席,到王安忆这里,就是无"是"无"的"不成句。实在不明白,"那暗里还像是藏着许多礁石,一不小心就会翻了船的",换成"暗里好像藏着许多礁石,一不小心就会翻了船",难道不更简洁,更上口?旧上海的鸳鸯蝴蝶派一向颇为人不屑,但这段日子看了些,六朝散文一脉传承下的清丽文字,实在远超一些看了几遍红楼梦、读了几首纳兰词就敢玩古文的美作。当然,王安忆是名作,谅必不屑当美作。可这小说写的,恕我站着说话不腰疼,也就是晋江原创网的水准罢啦。

    语言风格这东西,萝卜白菜,各有所爱。小说终究看情节。这一看,只有益发闷不打一处来。当真是写男人男人假,写女人女人假,写爱情爱情假,写历史历史假。一切悬在半空,自说自话,处处仿着张爱玲,却又没有张的雍容大气。取法乎上尚且只得其中,偏偏学得又是最磨叽的《连环套》。张爱玲嘴虽硬,到底是聪明人,知道不好,毕竟有勇气停笔。可在《长恨歌》中,只见王安忆一路矫揉造作下去,满足着自己或一群目标观众对所谓十里洋场和沪上淑媛的意淫。若是前者,还可说是功力问题,好比江南七怪打不过丘处机,丘处机打不过梅超风,梅超风又打不过黄药师一样。可我怀疑是后者。那就简直可恶。

    电影和电视里演王琦瑶的,是两个我挺喜欢的女星:郑秀文和张可颐。当初娱乐新闻里说,拍摄时郑秀文如何入戏之深,忽而以头撞墙,忽而抑郁不语,之后半年都无法恢复,而倒霉的张可颐,还因此得了甲状腺炎,搞得休息了一年多,云云。说实话,我小人之心,倒疑心她们是深悔接了这么个烂本子,一窝火急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美女换旧人,正事业危机呢,本想压一宝大的,结果压到这么个活宝上,还有个不郁闷的?如果非要把《长恨歌》弄得跟图特卡蒙法老的坟墓似的,套用一朋友的话,为了这么个破小说,至于么?